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汽车保险理赔所涉及到的汽车事故主要分为单车事故,两车及多车事故、人车事故、简单事故快速处理。
1、单车事故:当遇到并不严重的单方事故时,当事人首先应尽可能保全事故现场,迅速拨打保险卡上的报险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信息。保险公司会很快派出工作人员勘察现场,并根据事故经过以及对投保车辆和他人财物造成的损失大小,确定是否需要由当事人报告交管部门。除个别保险公司会要求交警队或意外发生地派出所出具事故报告外,多数保险公司在勘察完现场后会快速定损,并进入理赔程序。
2、两车及多车事故:当事人还是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告知事故经过,保险公司会迅速派员勘察现场,确定双方责任。经过查勘员判定,如果责任明确,双方损失都不大,工作人员会建议事故双方签订私了协议处理,并根据协议确定的责任比例定损理赔。如果双方无法就责任界定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会通知当事人报告交管部门,由交警勘察现场,认定双方责任。保险公司定损后,会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裁决书确定双方相应的赔付费用。
3、人车事故: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意外时,应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4、简单事故快速处理: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办法实施后,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可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二、车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如果车主没有向保险公司报告先维修车辆,保险公司认为维修成本高于固定损失成本,差额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因此,在修理汽车之前修复损坏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二、车险理赔应注意不能对事故责任包揽,如对方全责你不追偿或事故后私了,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
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而保险事故后双方私了解决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那么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没有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也没有去现场勘查,车主有骗保的可能性,通常拒绝赔偿。
三、车险理赔不要误以为购买了不计免赔附加险,保险公司当然全赔。
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对于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以及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
四、车险理赔应注意不要委托修理厂理赔。
许多朋友发生保险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将保险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办理。其风险是有些修理厂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如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将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五、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消费者应找停车场索赔。
六、车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的情形还有如下几种情形。
1.超载车辆或无车牌车辆被保险公司拒绝;
2.酒后驾车不由保险公司赔偿;
3.驾驶员未经年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4.不合格的车辆也被保险公司视为无补偿地脱离危险;
5.撞车撞到他们的家人和保险公司拒绝陪同;
6.精神损害安慰,保险公司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