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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简称被误解?“豫”并非是“牛鼻子象”

762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0 10:44:22    


由天地之中解读中原简称“豫”

河南简称“豫”,源于夏禹。大禹治水成功后划天下为九州,称中原地区为豫州,这便是河南简称“豫”的来历。在河南人实在不知豫为何物,故一度以“一人手牵大象”作为河南标志的时候,嵩山文化研究会近百名成员,通过数年考证,得出的结论是:河南简称“豫”是与上古人类为指导农耕生产,仰观天象,制订历法有关。所谓“凡大皆称豫”,不是大象;“惟天为大”,大应为天。我国最早的一部历法《夏小正》就产生于夏禹时代。《夏小正》中有关天象记载,是古人观象授时的真实记录。由此可知“豫”非大象乃天象,应是大禹时代依据“夏谚”和大自然给予的天象,将四季分明的夏都所在地的中原地区称为“豫州”的,从而表明了夏代先民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

“豫”字的含义及别解


中国最早的一部训解词义的书籍《尔雅》则对“豫”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豫,乐也,厌也,安也,舒也”,率先肯定了非“大象”之义。而《荀子.大略》又记载了对豫的另一种解释:“先患虑患谓之豫。”就是说,曾经受过患难,担心再受患难,这种状态就叫“豫”。郑玄曰:谓之豫者,取逸豫之义。程颐、朱子曰:豫者,安和悦乐之义,人心和乐以应其上也;东汉经学家许慎《说文》豫,象之大者。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甲骨文.金文》:予+象-->豫。豫,予加豫之会意兼形声字。许慎说似不妥,好像不是恰当的解释。中国清代经学家、文字音韵训诂学家段玉裁解释“豫”字:“此豫之本义,故其字从象也。引伸之凡大皆称豫,大必宽裕,故先事而备,谓之豫。”就是“预”的意思。典籍解释大都没有把‘豫’解释为大象的典型例子。

东汉李巡根据《尚书.禹贡》中“豫,舒也”的记载解释说:河南地面附著着很密的气,生活在这里既安且舒,故称“豫”。再者,“豫”作为一个会意字,分开来看,由 “予”和“象”组成,“予”为象形字,象相予之形,意即推予、给予。而“象”字取其引申义“天象、星象、气象”,合起来讲,“豫”即“天象、星象、气象给予的”。

对“豫”的解释,恰恰印证了老子的说法:“大象无形”。对老子的这种说法,魏晋时期的王弼则进一步说: “有形,则亦有分;有分者,不温则凉。故象者,非大象也。”“大象无形”,他的“象”跟“无”的概念又联系在了一起。“象而形者,非大象也。《周易·系辞》对“象”有两个解释,一个是指天地之间各种被认为赋予神秘意义的自然现象,也就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说所出现的同类相感的现象;第二个是指卦象,也就是八卦,这是圣人由天文、地理、人身等具体物象之中概括出来的。《周易》非常强调的“象”的作用,《易经》的卦辞基本上都是“借象寓意”。“象”并非事物本身,“圣人立象以尽意”,“象”是圣人之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天、地、人交流的媒介和载体。由此可以看出,“象”主要是指以天象、气象、星象为主的自然现象和具体物象。

《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王弼注:“听之不闻名 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魏源本义引吕惠卿曰:“以至音而希声,象而无形,名与实常若相反者也,然则道之实盖隐於无矣。”意谓最大最美的声音乃是无声之音。《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老子认为最美的音乐是自然全声之美,而非人为的、部分之美,这和他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的见解,以及他的“无为自化”(《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大象是一种颇受敬畏的动物,其善解人意,勤劳能干,聪明灵性的“象”,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与“祥”字谐音,故被赋予了吉祥的寓意,人民的心目中是更吉祥与力量的象征。大象,原名在中原嵩山一带叫“牛鼻子”,后来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为赞美和弘扬“牛鼻子”大而无欺,犹如大自然运行的天象一样只奉献,无所求,无私无畏的精神,就叫其为象了,于是就有了甲骨文象字像长鼻、长牙的大型动物。另外象是人,舜的异母弟,传说有着良好的德行。象是否因其名而叫之,有待进一步考证。

有人说“豫”是中原发明的,这是个很简单的理解,而不知豫字的内涵,现在河南博物馆里面都是用人扶着大象,认为是从人从象,人牵着大象,在商周时期中原人就能驯服大象,自认为了不起。实际上豫的原意不是这个意思,由于实在找不着证据,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原出土了一头大象化石,有人认为中原有大象,便把“豫”当大象了。但忽视了一点,出土那个地层,也就是十几万年前满世界都有大象,不只是中原有大象,我国东北、西北等地大象化石的出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为此,将“豫”解为大象实属牵强附会,贻笑大方。

“豫”字由来与《夏小正》


《夏小正》是一部夏代流传下来的,并经世代口传,而后形成有文字的古代历法,也是现存采用夏时最早的历书。〈大戴礼记〉中收录了《夏小正》,它内容丰富,上记天文星象、雨季寒暑,下记草木果蔬、虫鸟鱼兽,并且王事、政事、礼俗、祭祀均有记录,并涉及农业物种、家庭畜养、苑囿园林,农时气候、等。因记事以农业为主,历来学者多认为该书是“古之农书”。宋代邢昺曰:“《夏小正》者,以虫鱼草木正十二月之节候,起于夏后氏,故曰《夏小正》。”虽然如此,《夏小正》以夏为名还有一个理由,《夏小正》乃杞国农书,杞本夏裔,所以以夏为名。

九州”之称来源于大禹,是大禹把中华大地划分成九州。据《史记.夏本记》记载:“禹辞避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都去阳城而朝禹。禹于是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阳城,即古时颍川阳城,今天的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可见豫州则是夏部族活动的中心地区。由此判定夏部族已由伏羲渔猎时代过渡到农耕时代,为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夏部族的圣人按禹的旨意,通过自然天象收集民间谚语,而制订了我国第一部历法——《夏小正》。豫《初学记》作预。同夏谚。《周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韩诗外传》曰:天见其象。地见其形,圣人则之。

《孟子》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 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先秦古籍中所记夏代歌谣可能是口头相传的记录:《尚书·汤誓》记夏民骂夏桀“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孟子》所记《夏谚》、《逸周书》所记《夏箴》,这些谣谚都押韵,押韵系统也类似周代古音。所以我们可推断夏商周的语言差不多。南朝宋文学家颜延之诗曰:“豫同夏谚,事兼出 济”。时至今日,豫西一带不识字的老农,通过观察天象,不看日历,就能准确地说出当下的月、日、时和二十四节气以及天气的变化。至今仍流传着“初二三、月牙尖;二十二三、月落正南;星星眨眼、离雨不远;日晕有雨、月晕有风”等等成千上万条有关天象、星象和气象方面的民间谚语。可见“夏谚”源远流长。

《竹书纪年》记有“帝禹夏后氏元年……颁夏时于邦国。”《礼记·礼运》载:“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至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郑玄笺:“得夏四时之书也,其书存者有《小正》。”《史记.夏本纪》也说:“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这些记载表明,《夏小正》的成书年代是商代或商周居住在豫东夏人后裔的杞人整理记录而成的。其内容则保留了许多夏代的东西,为我们研究中国上古的农业和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夏数得天”,就是说夏历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天象运行规律。大禹时期,夏部族主要活动在豫州,夏部族通过观察天象、星象、物候制订了〈夏小正〉。禹划九州时,把自己部族活动的主要地区根据谚语和天象命名为“豫州”。因此有了“豫则立,不豫则废”的说法,豫字含义是“预先、事先、先事而备”了。

豫州与中岳嵩山


《甘石星经》中说:“填星,主嵩山,豫州。”填星,即镇星、土星。《史记•天官书》云:“填星之位,曰中央土,主季夏。”尧舜时天下分十二州,大禹治水成功后,重新划分天下为九州,《禹贡》云:“荆、河惟豫州”,即黄河至荆楚之间为豫州。这样,豫州、填星、五行之土便一一对应了起来。《国语·周语记载》“有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韦昭注:“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御览》引韦昭注:崇,嵩字古通用。夏都阳城,嵩山在焉。

《史记•封禅书》说:“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故此,嵩山为中岳,豫州则称中州。豫州、嵩山的有机统一,也决定了嵩山在中国天文史上的地位,自周公在阳城测景后,僧一行、郭守敬也相继来到嵩山,通过测影从而编制了〈大衍历〉、〈授时历〉,使嵩山定格在了中国天文史上。

“填星,主嵩山,豫州。”嵩山和豫州关系密不可分,而“嵩当土中,天地所合,阴阳所会,四时所交,风雨所和”,所以“中”之“中和”义与“豫”之本义中的“和顺”又有机统一。如果“豫”字中之“象”,作“星象、天象” 解释,那么豫州的中州地位,“豫”字和天象、农业生产的关系,“豫”之“预先、仁爱和顺”的含义,“豫”字透出的天人合一观念,这一切皆都顺理成章。

“豫”字与天人合一的理念


古人非常注重天象、星象,通晓天象有益于政治稳固,经济发展,更有益于指导农业生产。《史记·天官书》中说:“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意即北斗七星主宰日、月、五星运行。《史记·封禅书》中说:“《尚书》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湮(左为示字旁)于六宗,望山川,遍群神,辑五瑞,择吉月日,见四岳诸牧,还瑞……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禹遵之。”可见,舜帝已通过观察北斗七星,来调整天、地、人及春、夏、秋、冬四时,来祭祀上天、六宗、山川和群神。并接受诸侯朝见,调整统一东方诸侯的历法,统一音律及度量衡,制订祭祀、丧葬、军事、迎宾、冠婚等五礼,大禹遵循此制度而不改。为政者以天象喻政治和人事,观日变而行德政,观月变而省刑罚,观星变而结人和,如果天象发生变化,天地阴阳失调,帝王就要修德和求神保佑来弥补自己的缺失。这样“豫”字之原义“象之性仁爱而大者”就可得到合理解释,进而“逸豫亡身”中“豫”字含义“安适、和谐、快乐”也可得到求证。

以天象来指导农业生产也是中国古老的传统。人类在几十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从昼夜交替中产生了“日”的概念,从月亮圆缺中产生了“月”的概念,从寒暑变迁中产生了“年”的概念,最早的历法是通过观象授时来安排农业生产,即观察自然现象,判断农事季节的经验性历法。我国约在5000年左右的神农时代就已有了历法的雏形。“自黄帝迎日推策,帝尧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这说明黄帝时已编制了比较先进的历法。《尚书》记载它“期有三百六旬六日,经闰月定四时成岁。”这是一年有366天的一种阴阳历,以冬至为一年的开始。《尚书·尧典》中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进一步指明观天象的授民时、指导农业生产的用途。到了夏代,人们根据北斗星斗柄的旋转来确定一年十二个月的,“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以斗柄指向寅的正月为岁首,即以建寅之月为正月,再以四时和月份来安排农时。古人云夏数得天,就是说夏历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天象运行规律。由此看来,“豫”字的“由天象给予的”解释也合情合理,通过观察天象来确定四时,指导农业生产,因此有了“豫则立,不豫则废”的说法,那么这句话中“豫”字含义“预先、事先”也就有了缘源。


古人还把天象和大地、五行结合起来。《史记·天官书》太史公说:“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内冠带,外夷狄,分中国为十有二州,仰则观象于天,俯则法类于地。天则有日月,地则有阴阳。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三光者,阴阳之精,气本在地,而圣人统理之。”所谓阴阳之精,其本在地,上发于天,故州国、官宫、物类之象,一一上应。这些史料足以证明,华夏先人豫居天地之中的宇宙观,以及配天作镇,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

综上所述,豫同夏谚,豫和豫州之名均源于夏禹以前,豫字应解为大自然所给予神奇的天象。有了神奇的天象,万物才能存活,天体才能存在。豫字是天象的代表,是大自然,是宇宙,是天地的中心。将“豫”称之为天象,才不负中原之地位,才不负河南厚重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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