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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及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8 10:16:1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持有至到期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权益工具投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力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取利息和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借方登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成本、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等;贷方登记企业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结转的成本等。企业可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收利息”等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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