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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包括哪些内容?

643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6 11:03:29    

什么是著作权法的邻接权

著作权法是为了保护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而制定的,那么,著作权法的邻接权是什么意思呢?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在美国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都属于著作权范畴。只有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才严格区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概念。

法律特征

(1)权利的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以及作者以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基于合同关系,法律规定等而享有全部或部分的著作权。而邻接权的主体为作品的传播者。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赋予作品特定的传播形式,并为此付出创造性劳动、投入资金和物力的人成为邻接权的主体。具体地说,他们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和出版者。

(2)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作者或其他有关人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其所占的地位重要。邻接权直接规定了邻接权人的权利,侧重对其传播行为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保护(表演者权除外)。因为,邻接权人对作品的传播行为,过程中不能对作品进行人格上的再创作。但是表演者在传播作品上还涉及其表演形象的保护问题,故应给予一定保护。

(3)权利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它是作者原始创作或演绎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即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图书版本。

(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邻接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出版者权:即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 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还包括按合同约定享有 的专有出版权以及经著作权人同意对作品修改删节的权 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 有使用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 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二)表演者权:即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 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 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 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 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等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像 有的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 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表演者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即录音录像制作者 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 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 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保护 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 12月31日。

(四)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 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 音像载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享有的广播电视组织 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 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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