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11:15:04
所谓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指股东表决权,股东到会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但也有破例,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
需求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的事项包括:修正公司章程、添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落幕或许改变公司方法的抉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矩的外,由公司章程规矩。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正公司章程、添加或许减少注册资本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落幕或许改变公司方法的抉择,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