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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是干什么的?金融控股公司分析手册

80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12 08:52:39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重要形式,是统筹管理多金融牌照的重要主体。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控股公司主体信用研究框架需要结合最新政策进行调整。本文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路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变化、金融控股公司现阶段特点,以及金融控股公司信用评分模型。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核心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文件细化了对“控股”进行了详细定义,保证在不同情形下“被认定的实质控制”符合“事实上的实质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的起源可追溯到2002年,彼时三家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机构获得国务院批准成立,此后数年,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金控相继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飞速发展。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条件和股权结构要求,并批准了三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申请,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框架。

最新监管政策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持牌经营,对金融控股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剔除进一步要求。中信金控、招商局金控、北京金控已获得金融控股公司牌照,持牌经营;另有光大集团、万向控股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已获受理。此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文件进一步完善阐明了“金融控股集团”的概念,界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类型,明确了内部管理以及报告和披露要求。

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发生变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主体已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主体变更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进一步维护金融稳定的同时,给金融控股公司带来相应监管成本。

整体来看,大部分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较为多元,包含了金融板块和实业板块,两个板块可协同发展、互相促进。在最新的监管要求下,为防止风险传染,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板块和实业板块面临相应的股权结构调整,承担监管风险。此外,由于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在“控股”,自身并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故金融控股公司的信用分析必须结合金控主体本身及其子公司报表进行。

按企业性质划分,金融控股公司可分为央企金控、地方国企金控和民营金控三类;按监管要求划分,金融控股公司可分为已获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两类。

央企综合金控业务广泛且牌照齐全,业务涉及范围广、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市场地位较高;地方国企金控受地方政府支持,信用资质良好;民营金控融资相对困难,不同主体信用资质差异较大,应结合不同企业的股东实力、母公司支持意愿,以及母公司在所属行业中市场占有率、核心竞争力等进行信用分析。

我们把金融控股公司信用评分模型中的指标分为三类,分别是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持股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主要从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角度出发,考虑公司整体的再融资能力、盈利能力、股东背景、公司定位等;持股金融机构风险预警指标则从结构出发,关注重要金融机构的关键指标,选取对应的风险预警指标,从而预防单一金融机构流动性枯竭造成风险传染。

将上述所有指标纳入模型,并根据指标重要程度对指标权重进行设置,按权重加总后,得到金控的总评分,最终所得样本的评分加权结果与主体隐含评级的相关系数为75.74%,表明评分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风险提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超预期;金融控股公司整理数据不完整,部分数据缺失;评分模型指标及权重设置不合理;民营金控公司风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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