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 11:15:04
经常会在公安机关发布的警情通报和案件办理中看到“行拘”和“刑拘”的字眼,这两个词到底有什么区别,现在就说一下,让你一分钟分清二者的区别。
“行拘”,行政拘留的简称,又称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拘”,刑事拘留的简称,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方便理解,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用行拘,犯罪(触犯《刑法》)用刑拘。
行拘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拘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拘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拘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