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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明白“行拘”与“刑拘”的区别

252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1 09:50:32    

经常会在公安机关发布的警情通报和案件办理中看到“行拘”“刑拘”的字眼,这两个词到底有什么区别,现在就说一下,让你一分钟分清二者的区别。


“行拘”,行政拘留的简称,又称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拘”,刑事拘留的简称,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方便理解,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用行拘,犯罪(触犯《刑法》)用刑拘。

行拘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拘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拘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拘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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