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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一起来看看吧

23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5-15 17:44:30    



日常生活中,大家免不了有借钱给别人的情况。但是借钱容易还钱难,钱款借出去后到了还款期限对方一直不还钱,自己也苦于面子不好意思向对方催款,导致过了诉讼时效。在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再想追回欠款就难了。关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我国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法院又会怎样判决呢?


相关案例

2009年6月9日,曾某向陆某借款现金10,000元,借款日期为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8月9日,双方约定逾期月利率为20‰。借款到期后,曾某并未及时还钱,曾某于2011年过世。2023年6月3日,陆某根据借条要求曾某的继承人潘某还本付息,在这之前,陆某一直未主张过归还借款,潘某对此事也并不了解,后陆某将潘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原告陆某于债权到期后直至2023年间,没有证据证明曾向被告催要过借款,故该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律师说法

本案中,引起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应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民法典》中改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及当事人之日起起算。涉案借款发生在2009年6月9日,明确借款到期日为2009年8月9日。从到期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而原告陆某于2023年才主张权利,期间也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定事由。故法院根据被告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条明确写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到期之日起算三年;

3、借款人如果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只要出借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律师建议

为避免民事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催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我国对于民事案件制定了诉讼时效相关的规定。但是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中,“父债子还”的观念根深蒂固。由于传统习惯与制定法律之间这种巨大的差异,使许多不懂法律的人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因此便经常出现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的案例。

在借款法律关系中,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一定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写还款计划,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要求对方签署保证书、提供担保,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只要能够证明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就能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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