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推出房地产税的本意,是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替代即将枯竭的土地财政,从而厘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税关系。
在大多数一二线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力度过大,新增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不少地方已经进入存量房交易时代。这意味着依靠卖地来聚拢收入的未来空间越来越小,房地产税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房地产税并非是为降房价而来。但不要忘记,房地产税在开征之前的一大技术杀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
过去,各地信息犹如孤岛。理论上,一个人在全国每个城市都买一两套房子,而在系统里却只能查到当地的一套房子。如果全国住房信息都能联网,那么谁在囤房,谁在炒房,将会一目了然。
房产税是保有税。只要拿着房子就必须逐年纳税。这与增值税、契税、所得税不同,这些都是交易税,只有买房卖房才会产生,但房产税则是一直伴随终身。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继2014年和2018年之后,政府工作报告第三次提及房地产税。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是“稳步推进”,而去年是“稳妥推进”。从稳妥到稳步,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税推进已有成形方案,一步一步来。
在《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房地产,释放了什么信号》一文中,凯风君就已指出,房地产税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税种,必须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从动议到落地,其间还要历经立法、审议以及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等法定程序。
全国住房联网:房地产税已无技术障碍有三大重要信号;
第一个信号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已经基本完成。
房地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想要顺利开征,必须扫清技术层面的障碍: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70年产权问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第一位的,没有统一登记,就无法对全国住房进行统一确权。而登记之后的联网则是要害,没有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就无法摸清全国房地产的家底,更无从对每个城市每个家庭进行精细化调控。
如今,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完成,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也已初步完成。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就在这两天,北京上海纷纷宣布,将在3月和4月推出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查询,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住房信息联网已经完成。而全国性的住房信息联网,也在遥遥招手。
与此同时,全国国地税合并,也在2018年6月迈出步伐。这一合并,最大意义还不是减少交易成本和信息壁垒、降低人员冗余,而是统一税收监管,为个税、房地产税的征收铺路。
更关键的是,据媒体报道,已经施行近四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望升级为《不动产登记法》,相关立法工作即将启动。
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格再度提升,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效力将会无限度放大。
第二个信号是,70年产权问题基本一锤定音。
相比于全国住房信息联网,70年产权问题,也是横亘在房地产税面前的一道大槛。如今,这道大槛也已基本消失。
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明确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住宅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而自动续期,大概率会是免费续期。
第三个信号是,政府工作报告三提房地产税,而人大已将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计划。
房地产税,是税收,而任何征税,都必须依照“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
早在2017年12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明确指出: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这里的意思显而易见,房地产税不会贸然开征,也不会突然袭击,必须经历公开讨论、审议和表决通过的一系列人大立法流程。这是“法定”的基本含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