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法
7月,海岛旅游旺季。众多游客感叹:我国海岛的环境越来越优美了,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了。这种日新月异的变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实施关系密切。
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自此,我国海岛保护和利用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旨在从根本上扭转海岛开发无序、无度、无偿的“三无”局面。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保护和管理海岛,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
在《海岛保护法》实施之前,随着海岛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炸岛、炸礁等严重破坏海岛的行为多有发生,随意占用、使用、买卖、出让无居民海岛的现象屡见不鲜,以致海岛数量有所减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海岛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海岛立法,势在必行。
2003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及来自浙江、山东的30多位代表,就加快海岛立法提出议案。随后,全国人大将海岛保护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并委托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起草法律文本。在此后的历次全国人大会议上,代表们多次提交有关海岛立法的议案和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
然而,有没有必要专门为海岛立法,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些人大代表认为,海岛也是一种陆地,由国土部门管理就行了。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则认为:“海岛作为海洋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应有一部专门法律加以保护,由哪个部门管理是另外一件事。”这一主张得到了大多数代表的支持。
《海岛保护法》起草工作如期启动,许多海洋领域的专家积极参与,从2003年到2009年,历时近7年完成起草。2009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海岛保护法》草案。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岛保护法》。
《海岛保护法》共六章五十八条,包含适用范围及原则、海岛保护规划与具体措施、检查监督、法律责任等条款。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海岛法律的空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完整覆盖了我国海洋空间领域各个组成部分。《海岛保护法》开创性地建立了无居民海岛集中统一管理的新模式,确定了依法用岛、依法护岛、依法管岛的新格局。(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刘川)
未来两天近海预报
预计明天,
渤海、黄海、东海北部有0.7到1.2米的轻浪;
东海南部、钓鱼岛附近海域、台湾海峡有1到1.5米的轻浪到中浪;
巴士海峡、台湾以东洋面有1.3到1.8米的中浪区;
南海中部、南部有1.5到2.5米的中浪到大浪区;
北部湾有0.7到1.3米的轻浪到中浪区。
预计后天,
南海南部的大浪区维持,浪高2到2.6米。
7月15日20时至19日20时西北太海浪数值预报动图
明日滨海出行提示
沿岸海域海况
预计明天,
我国各主要沿岸海域均为轻浪,非常适宜滨海休闲观光;
上海、舟山、平潭、北海海域海面的小阵雨,都对滨海休闲影响不大,但建议备好雨具方便出行。
我国主要沿岸海域包含:
Ⅰ大连;Ⅱ天津;Ⅲ青岛;Ⅳ连云港;Ⅴ上海;Ⅵ舟山;Ⅶ平潭;Ⅷ厦门;Ⅸ深圳;Ⅹ北海;Ⅺ海口;Ⅻ三亚。
主要航线海况
预计明天,
三亚到西沙北礁航线有中浪,乘船舒适度为二级,适宜乘船旅行;
我国近海其他主要旅游航线都是轻浪,适宜乘船出行。
我国主要旅行航线包含:
①大连-烟台;②上海-普陀山;③海口-北海;④厦门-金门;⑤深圳-珠海;⑥海口-海安;⑦三亚-西沙北礁航线。
乘船舒适度分为五级:
一级:海面状况极佳,非常适宜乘船旅行;
二级:海面状况优良,适宜乘船旅行;
三级:海面状况良好,较适宜乘船旅行;
四级:海面状况较差,基本适宜乘船旅行;
五级:涌浪偏大,不适宜乘船旅行。
美丽海岛海域海况
预计明天,
钓鱼岛、永兴岛、永暑礁附近海域有1.3-1.4米的中浪,较适宜乘船旅行;
我国其他各美丽海岛附近海域都是轻浪,海况优良,适宜出行和海岛游玩。
温馨提示
某些航线因受海雾或海面降雨的影响,将临时调整进岛或出岛的时间,请乘客提前关注当地港口渡轮的航班提示信息,做好充分的出行准备。
美丽海岛是指以下的35个海岛:
觉华岛、长山群岛、菩提岛、长岛、刘公岛、灵山岛、秦山岛、连岛、崇明岛、嵊泗列岛、岱山岛、东极岛、普陀山、大陈岛、玉环岛、洞头岛、南麂岛、嵛山岛、三都岛、平潭岛、湄洲岛、东山岛、钓鱼岛、南澳岛、万山群岛、川山群岛、海陵岛、南三岛、东海岛、涠洲岛、分界洲岛、蜈支洲岛、永兴岛、黄岩岛、永暑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