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才是被社会认可的,具有含金量、升值空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的每一项资格都有注明是属于准入类,还是水平评价类。
二者没有任何交叉,只能属于其中之一。
以建造师为例:
1、职业资格,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职业资格包括:①从业资格;②执业资格。
2、从业资格
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通过鉴定(评定)或考试取得,供用人单位参考。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称为“水平评价类”资格。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
3、执业资格
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
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将职业资格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两大类,在每项资格后面均注明了该项资格是属于准入类还是水平评价类。
二者没有任何交叉,只能属于其中之一。
准入类:就是必须持证上岗,所以俗称执业。
(1)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
(2)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水平类:不强调必须持证上岗,所以俗称从业,代表从业者的水平和业务能力,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
含金量:准入类>水平类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职业资格,包括了: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含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其中,消防工程师就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准入类”。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等级称号,和待遇有直接关系。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直接对应工程师职称,二级消防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部分地区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是申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上海市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截图)
(新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截图)
目前为止,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意见)、湖北、安徽(意见)、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辽宁、青海、云南、广东等24个省份发文明确消防工程师可以直聘工程师职务。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云南、广东等明确通知: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无需补发职称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之间的关系与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