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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为何让无数殖人破大防?

72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8 20:24:14    

自从中国人大网发布了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以来,没想到,这一个“水雷”,竟然炸出了无数潜藏在水底的职业公知、殖人耗材与湾蛙1450们。

牠们吹着胡子瞪着眼,鱼肚白翻上了天,在舆论场里哭叽尿嚎、大呼小叫。什么“因言获罪”啦,什么“司法滥用”啦,什么“钓鱼执法”啦,什么“自由沦丧”啦……总之,各种“国将不国”的话术,混杂着殖人们嘶哑的吠叫声,是铺天盖地的喷泄而出。

怎么,一个简单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就让无数殖人们吓得尿了裤、破了防呢?

我看了一下,哦!原来是第三十四条的内容,如果一旦正式成文颁布,那就是彻底将这帮恨国殖人的后路给斩断了,就彻底将这帮擅长阴阳流的公知们的手脚,锁上链子了啊。

难怪牠们开始哭嚎了呢!

而关于这第三十四条,到底具体什么内容呢?我们看看下面的截图:

其实吧,第三十四条主要针对的,就是在“公共场所”,对那些公开散布宣扬“有损纪念英烈”“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言论、服饰、标志”等行为,进行法律上的震慑。

从而保证,像过去那些在抗日胜利纪念日期间,穿着日本军国主义服装,高举日本军国主义旗帜的“精日”分子、“纳粹”分子们,那些在南京寺庙里公然祭祀日本甲级战犯的背后黑手们,那些随意张贴着“支那”“东亚病夫”等辱华标志满大街自由飞奔的“浪人”们,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和制裁!

总体上看,条文写得非常清楚,针对的具体行为,也都指向性很明确。

然而,公知、殖人与湾蛙们,为了阻止这一修订草案的颁布,用尽了各种手段,什么阴阳怪气、曲解文意、混淆概念、制造焦虑、指鹿为马、搬弄是非……总之,只要能用来抹黑我们中国的谣言,都一股脑地拿出来使用了。

比如,有殖人造谣道——“以后不能讲日语啦”“以后不能学英语啦”“不能穿和服和牛仔裤啦”“不能用日本产品啦”……

牠们所要做的,就是试图将“损害中华民族感情”这一文字的正常含义表述,强行与牠们一直以来,常用来抹黑我们的、强加给我们中国人民的,所谓“排外性”、“狭隘的民族主义”等概念,进行强捆绑。

这类话术,同殖人们常拿来抹黑购买华为手机的中国人一样,目的就是给我们中国人强行扣上“排外”、“U型锁”等标签,将我们中国人,描绘成一帮非理性的、狂热的“新时代红*兵”形像。

在殖人们进行偷换概念的同时,牠们还刻意规避了条文本身所针对的“纪念英雄烈士”等上下文之间的文意关联。

也就是说,关于我国制定这类条文所真正针对的诸如“日本侵华”“军国主义”“帝国主义”“纳粹主义”“眯眯眼”等“公然对中华民族进行歧视”的行为,殖人们是一个字儿也不提,一句话也不讲;

关于那些在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七七事变纪念日等重要、敏感的日子里,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公开疯狂地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为日本侵华洗地、质疑南京大屠杀等软文、帖子、视频、留言……,殖人们是睁着眼绕道而行,一言不发、沉默不语。

除此之外,这帮货绞尽脑汁,用尽其阴阳流派之能事儿,来扭曲条例原文之本意,向光大民众散布灌输牠们所歪曲后的“中华民族感情”,这一基本概念。

牠们,不是傻,是真“坏”啊!

殖人们借此条例征求意见期间,趁机将火引向我们中国人身上,妄图引导我们来个“窝里斗”。

牠们发文称——“抗日神剧娱乐历史,丑化抗日英雄形像,就是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

奇了个怪,自从条例征求意见以来,你们就像疯批了一般,怒斥我国制定的这个条例,有被随意“滥用”、随意“解释”的风险。结果,还没等意见征求完毕,你们就迫不及待的、扭过头来就开始随意滥用、歪曲解释条文本意了啊!

在你们眼里,抗日神剧就是“损害中华民族精神”,穿美国国旗服装,就是“有损中华民族感情”?

这是谁告诉你们的?是我国公检法部门公开认定的吗?

如果不是,你们为何要肆意解释、扭曲抹黑条文的本意呢?

你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殖人们还发文声称——“如果我说苹果手机比华为手机好用,被别人录了音,并进行了举报,如何保证不被抓?”

看到了吧,殖人们可以抓住一切机会,对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进行抹黑、对我国法治环境进行抹黑、对我国的科技企业进行抹黑!

殖人们口口声声,担忧我国制定的条例会让人“因言获罪”,结果,牠们却可以肆意制造各种话术,来让人们“因言获罪”。

所以,殖人们,你们是真的不清楚,什么行为,才是真正的,对“中华民族情感”的冒犯,才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的损害吗?

你们将自己所污蔑、扭曲、臆想的——穿外国服装、学外国文化、用外国产品,通通打到“中华民族精神和情感”的对立面,到底有什么依据?到底意欲何为?

我就纳闷儿了,为什么殖人们对欧盟制定的、无比严苛的、毫无妥协空间的反纳粹法,能做做到无比顺从、毫无怨言;

却对中国制定的,比欧盟相关法律严苛程度还要低的、更人性化的管理条例,如此愤慨、如此狂怒,甚至为了阻止条例的出台,而绞尽脑汁来编造谎言话术、抹黑曲解文意呢?

原因其实十分简单:欧盟的反纳粹法再严苛,对于公知和殖人们来说,牠们是不可能挑战其主子家的法律权威的,牠们不但不会挑战,反而会主动去遵从、去服从;

而对于中国所制定的法规来说,一旦该条例通过之后,那可是就直接打碎了殖人们赖以吃饭的“饭碗”、斩断了牠们进行“历史虚无主义”的、“逢中必反”的黑手了啊!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所以,牠们怎么可能会一言不发,老老实实地引颈待戮呢?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我相信,在相关条例正式修订完毕之前,这帮职业公知、恨国殖人与湾蛙1450们,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对该条例的制定,进行各种打压、抹黑、攻击与造谣。

而对于我们中国人民来说,坚定维护国家制定的一切法规,坚决服从国家颁布的一切法令,坚决同那些违法分子,以及那些为其包庇、护航的殖人们不断斗争,是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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