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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探春人物简介:从家族弃子到一国皇后,远嫁海外后,缔造出一段灿烂人生

703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01 15:08:25    

嫡庶有别,尊卑有序,这是封建年代的生活准则。贾探春虽然出生于豪门望族,却因庶女的身份处境尴尬,再加上生母的粗鄙不堪,让探春常常困在嫡庶关系中举步维艰。

幸运的是,因身份带来的自卑并没有让她怯懦,她明媚聪敏,于荆棘丛中养出大家小姐的通身气派。一朝远嫁,避开家族祸事,缔造出独属于贾探春的人生之路。

豪门之庶女,愚妾之亲女

《红楼梦》开篇便点明了探春乃“政老爹之庶出”,嫡亲姐姐元春早年就已入宫。因贾母疼爱孙女,她便和长房庶出姐姐迎春、东府嫡出妹妹惜春一同在贾母身边读书。

探春的首次出场就远高于两位姐妹,比起姐姐的温柔沉默,妹妹的少不更事,探春容貌姣好,神采奕奕,不似世俗之人。

同样是庶女,为何迎春落得“二木头”的诨名,而探春却是“玫瑰花”呢?

贾琏的小厮兴儿这样说道:“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

探春不仅不是王夫人生的“凤凰”,还有一位处处惹事的生母赵姨娘。

赵姨娘为人粗鄙,爱搬弄是非,贾府上下都十分厌恶她,哪怕丫鬟婆子也并不尊重她。她还常常指责探春攀高枝,不顾亲生母亲与兄弟,只与王夫人和宝玉亲近。

有这样一位母亲拖后腿,探春不仅面上无光,在贾府的生活也更为艰难。

如果不是她拎得清,成为女版的“贾环”也不足为奇,可弟弟是男子,可以得到父亲贾政的照拂。

探春则不同,她要仰仗嫡母过活,无论是闺中生活、还是日后说亲嫁人、亦或是在婆家受了慢待,都需要王夫人出面解决。

因此,她疏离赵姨娘,刻意讨好王夫人,以期得到王夫人的些许怜爱。第四十六回,贾母因着贾赦要鸳鸯做妾一事发了大火,连同侍候在旁的王夫人也跟着吃了挂落,被贾母一顿数落。

在场众人因着各种事由皆不敢为王夫人分辩,唯有已经被李纨带出门的探春主动进屋替王夫人开脱,化解了尴尬紧张的氛围。

探春人精一般,主动掺和到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中,自然是有利可图。

她的出头给了贾母一个台阶,将浮于水面的婆媳矛盾按了下去。更为重要的是,她的举动让嫡母王夫人感到十分熨帖。

元春远在宫墙之内,宝玉又是一个混不吝的小子,有了探春这样贴心的女儿在旁,哪怕不是亲生,也能慰藉心中的孤独,成为她在后宅之中的极大助力。

晨昏定省,嘘寒问暖,出面解围,探春用实际行动扮演着好女儿的角色,为自己创造最好的生存条件。

吟诗作赋之才,理事治家之能

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主张相反,贾家的女儿们自幼读书。黛玉初到荣国府时,贾母便吩咐下人让姑娘们不必上学去了,可见女孩们的文化素养是不错的,探春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第三十七回,探春起了大观园第一个诗社,名为“海棠社”。虽然只是兄弟姊妹们的自娱自乐,探春却弄得十分文雅正式,给大家送了花笺作为邀请函,宝玉看后不禁夸赞探春高雅。

等到大家齐聚秋爽斋后,探春作为东道主人先开了一社,到了最后的评诗环节,探春的诗作仅次于宝钗和黛玉,独具一番韵味。

起诗社一事不仅能看出探春的吟诗作赋之才,更能体现她理事治家之能。探春邀众人结社,简单而不失雅致,花费也在自身承受范围之内。

等到湘云效仿探春再邀一社时,便被宝钗利用,将好好的姐妹情趣办成了俗不可耐的螃蟹宴,既丢了“雅”,又耗资颇多,失了初衷。

同样一件事,探春能办好,其他姐妹却未必,这是她天资聪敏,更是她在贾府十多年生活的耳濡目染。

贾母虽早已不管家,但日常处事的利落妥帖被探春学得明明白白,孙女肖祖母,也是探春的造化。

第五十五回,凤姐因小月不能理事,便由王夫人做主命李纨和探春共同协理家中琐事。

王夫人选中探春,一则是探春小心侍奉赢得了王夫人的好感,二则是她平日行径是个值得托付的。闺阁女在娘家有管家的机会,对嫁人后做当家主母大有助益。

探春管家遇见的第一件棘手之事就是亲娘舅赵国基死了,李纨想依着袭人母亲死了的例给赏。

探春觉得不妥,向下人打听老姨娘们家人过世的例,仆妇们欺探春年轻,不肯真心辅佐,只一味的糊弄。探春搬出了凤姐,三言两语便治住了生事的仆妇。最麻烦的是,赵姨娘嫌弃赏银少,亲自过来闹事。

争论间,探春说道:“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

探春的志向绝不仅仅是困在后宅之中做一个被束缚的庶女,若她是男儿身,天高海阔凭鱼跃,挣得一番功名光宗耀祖也未尝不能。

探春理事期间,蠲免了重复领用的哥儿上学期间的点心纸笔钱、姑娘们的头油脂粉钱,又将大观园的竹林、稻田等地分派给婆子们照料使用,既省了打理的费用,又能物尽其用,婆子们也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探春除宿弊的种种举措虽是小事,却远非其他闺阁女子能比,连凤姐也夸她不错,心里嘴里都也来的,盼望着探春成为她的臂膀。

况且探春知书识字,理事比凤姐更方便,也更为有条理,只是缺乏些经验,假以时日,必然是治家的好手。

命中注定之弃子,柳暗花明之新生

探春的优秀不言而喻,可庶女的身份是她致命的缺陷。正如凤姐所说:“女儿比不得男人,庶出会成为探春议亲的绊脚石。”

按照贾府之前庶女所嫁夫君来看,联姻四大家族的庶子似乎是探春最终的归宿,她从一出生就成为了家族姻亲结盟的一枚棋子。

可曹公眼中的探春似乎不该是豪门内宅的庶子媳妇,第六十三回,宝玉过寿邀了众人到怡红院夜宴,探春抽中的花签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

日边的红杏倚着彩云栽培,是身份地位极其尊贵的象征,探春得此签有得贵婿之意。

周边的人打趣道:“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曹公的每句话都颇具深意,绝不仅仅只是女孩子间的玩笑话。

以探春的身份,嫁给当朝王爷做妃子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探春到底成了哪里的王妃呢?曹公早已为探春的出嫁埋下了伏笔。

第七十一回,贾母过八十大寿,南安王太妃亲自来贺,并提出想见一见家里的小姐们,贾母的反应很奇怪,除了外姓史,薛,林三家姑娘外,单单点了探春前来见面。

南安太妃第一个伸手拉过的女孩就是探春,亲近之意表现得淋漓尽致。

尽管《红楼梦》后四十回至今还是一个谜团,但根据曹公前文提供的种种线索以及脂批所提及的探春“远适”。

有不少学者推测南安太妃此举是为后文认下探春为义女做铺垫,如此一来,探春就成了郡主,未来会以皇室女的身份远嫁和藩。

嫁给外藩王爷为妃,既合了探春的签运,也应了曹公为她写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生逢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探春自幼长在京城,锦衣玉食,一大家子骨肉生活在一起。皇帝一道旨意,贾家上下无不应允,甚至欢喜着用庶女换来了为国和亲的功劳,无人在意探春内心的伤悲,真真成了家族弃子。

无论是庶出还是和藩,都是探春无力更改的事情,她既然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挣脱赵姨娘的阴影,也定能在远嫁后活得滋润。她有才却不做作,有能力却不短视。

昔日她曾感慨:“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外藩王爷粗狂直爽,又与朝廷关系微妙,得探春这样一位精明、能干、政治见识卓越的女子为妃,定然欢喜的很。探春以皇女之尊出嫁,朝廷一日不倒,她在夫家便可尽享尊荣。

出嫁之日起,她便是和亲公主,贾家的荣辱兴衰都与她再无关联。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当抄家之祸上门时,远嫁的探春早已成为远方高高在上的王妃了。

结语

人生的每一次坎坷都是为新生积累的宝贵财富,探春虽然生的不好,却能挣扎向前,不断充实自己的技能,在刀光剑影的内宅中练就了极高的情商。

当远嫁的名额分到贾家时,探春成为了最拿得出手的姑娘,她凭借自己极强的个人素质将远嫁的悲苦转换成了新生,迎来了属于贾探春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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