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关于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大多认为“五斗米”只不过是微薄的薪俸。故,我们通常在运用此典故时,理解为“不为这微薄的薪水而向老板低头”。
然《晋百官表注》里所记载当时的工资制度是“半钱半谷”,即工资里分为钱和米两种,而且各占一半。按照陶渊明任县令时的薪俸来计算,是“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一斛为十斗,一日薪俸是五斗米和八十三钱,五斗米的价钱也正是八十三钱。当时每斗折合现在约3.2斤,那么五斗米就折合为现在的十六斤米。那么他一天的薪俸即为现在的三十二斤米。按照当时生产能力低下、粮食资源匮乏的时代,这个薪俸不可谓不多,甚至可以说是丰厚的了。然而他仍然“挂印而去”。
如果“五斗米”是月俸,那委实太少,辞官而去乃正常现象。在有优厚薪俸的情况下辞去,方能显示陶渊明热爱山水田园的高风亮节,以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骨。
后人在理解“五斗米”时并不知这只是日薪,还是一半。故而产生诸多误解。竟连南宋著名诗人范成大也在《初入湖湘怀南州诸官》诗中感慨:“怀哉千金躯,博此五斗米!”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误解的。孟浩然的《京还赠张维》诗中说:“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什么意思呢?就是:想搞个“五斗禄”这样待遇丰厚的县令来当,却又“七不堪”——受不了官场里面的束缚、阿谀奉承。
那我们历史上有什么与“五斗米”相关的人或事呢?
“五斗米教”
这个教派是东汉人张道陵所创。张道陵是谁?就是后面流传的“张天师”。相传张天师创立一个道教,要求入教者每人要上交五斗米,因而他的道教又称之为“五斗米教”。这个与陶渊明的“五斗米”毫无联系。
“五斗先生”
历史上还有个“五斗先生”,就是隋朝大诗人王绩。因他的酒量很高,饮五斗而不醉,故而得此别号。他还著有《五斗先生传》。
“五斗解醒”
晋朝“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是个酒鬼,也是酒文化的名家。他写过一篇《酒徳颂》,还有酒厂打过他的名号。刘伶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其老婆有次逼他发誓戒酒。他乖乖的跪在地上,然而口中念着:“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醒。妇人之言,慎不可听!”其中那句的意思便是:一喝就是十斗,再喝五斗更清醒啊。